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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勞資平衡,企業永續經營
企業以獲利為目的,追求的是股東權益的極大化,永續經營才符合社會、股東、客戶、員工的最大利益。
在這樣清楚的前提下,沒有人能夠永遠站在浪頭上、也沒有人是無可取代的;科技更迭加上速度競賽,已經足以讓人應接不暇,所有人都不可能達到「永無止境的與時俱進」的理想目標;因為「環境」、「教育」、「經驗」、「主觀判斷」成就了我們的事業,也終將困住自己向前走的腳步與限制!
二代接班,老臣留不留?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未來是新生代全面接班的時代,面對新的科技、新的商模、新的觀念、新的組織與新的人事;老臣要知所進退,將棒子交到年輕人手上,你的過度關心與牽腸掛肚,或是權利欲望與組織糾葛,都必須果斷的劃下休止符!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餐飲業裡,兼職的人數往往超過正職員工人數,因為許多業者認為,兼職人員的時間可以隨意調度,比較節省開銷,有民眾就表示只要店裡沒有客人,老闆就會叫他下班或是休息,等客人多了再繼續上班,中間這段期間老闆也不會給薪水。1餐飲業裡有一種不成文的規矩,不忙的時間老闆不用付薪水,叫做空班。打工族:「因為就是兩頭班,中間的時間,離家裡遠的話,其實行程不知道怎麼去安排。」
2以餐飲業業來說,員工11點上班,忙完中餐時間,下午2點休息,中間沒有客人的時間叫做空班,老闆不用支付薪水,再從晚餐時間上到10點,花費11小時出門在外,卻只領8個小時薪水。
未設打卡機、勞工簽到簿,不少雇主聲稱公司是「家族企業」、「不知道法令」,被員工檢舉、挨罰後,還相當不滿向勞動部提出訴願,但勞動部昨強調類似案件沒得爭論,就是違法。最常見:未設打卡機、勞工簽到簿近年勞動意識高漲,勞檢頻率也較以往高,但很多雇主挨罰後不爽,紛紛提出訴願。勞動部統計,去年總共接到2184件訴願案件,最常見的就是雇主未依法設置打卡機、勞工簽到簿。許多雇主挨罰後常來訴願,聲稱公司是「小公司」或「家族企業」,不受打卡上下班限制。勞動部指出,許多雇主挨罰後常來訴願,聲稱公司是「小公司」或「家族企業」,管理很自由,不受打卡上下班限制,甚至是「不知道法令」以為不知者無罪,但訴願委員會認為這些明顯是法律規定,沒得爭論。
預防做好企業不會倒
依規定要保留五年
除保留五年外,也規定薪資明細內容
一例一休下,月休八天是不夠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切勿讓劣幣驅逐良幣,造成惡性循環
教育企業排定合法狀態下,成本最低的勞工工時
月休八天不夠,應該要怎麼排?各行各業排法是否相同?變形工時應該怎麼做才合法?
勞動事件法於民國109年1月1是實施,實施後企業會衍生許多舉證責任,包括員工下班逗留時間,不屬於加班,企業要舉證員工是於公司逗留,而沒有工作行為,關於勞工的逗留問題,主管機關也要求企業要有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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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錄音錄影時,需要得到面試人同意且告知使用用途。
僅職務內容以特定條件為必要,始能設置,例如英文老師可限制會英文者,其他規定者,不建議設置,例如限男性或限25歲以下員工
面試時不得直接詢問,可以於履歷表上註明,但不可強迫勾選。
一例一休是一周內需要有一天例假日及一天休息日,一周區間非一定為周一到周日,雇主可自行規範。
變形工時為經過勞資會議通過後,可以彈性調整每周工作日數及時數,對需要排班或有連續工作較難給付加班費之企業,有一定之優勢。
每月延長工作時數限於46小時,但經勞資會議通過後,一個月可以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共138小時
實務案例探討
在過往時代,員工到公司指定的地點上班是大家都不會有問題的,但隨著數位時代的發展及疫情後的時代,公司選
其他注意事項:一、本表適用對象為一般本國人。二、本表所列保費係以「月」為計算單位。 新增加保者自加
雇主們面對員工請安胎假的時候,因為沒有聽過安胎假的相關規定,所以導致雇主不准假或未付薪水而被開罰,不
依近年的勞動法令沿革以觀,對於勞工工作後的休息權利是越來越重視,如勞動基準法第35條「勞工繼續工作4
以前年代,雇主常認為試用期間,無須給員工與正式員工同樣的薪資和待遇,但是法律上對試用期的解釋,也隨著
Q1什麼是法遵訪視? 檢查的項目有哪些呢? 由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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