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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春節期間 員工出勤及薪資如何計算?

又準備邁入新的一年,在1/1元旦過後的大型連假非農曆春節莫屬,每個人都期待在過年期間可以與家人暢談、休養身心。但也有許多人需在過年期間出勤工作。因此,雇主若是有需要員工在農曆春節工作時,就務必要注意員工在此段期間出勤的相關規定及事項。今天小編帶您透過本篇重點整理來了解何謂春節休假、出勤等相關重要資訊,以協助雇主們在勞資之路上走得更遠。

 

【休息日出勤】

1、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之規定,每一週至少要有1天休息日,但可以由雇主與勞工約定排班。

2、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之規定,休息日出勤須經由勞工同意,雇主需額外給付加班費:
又前2小時,其工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1/3以上,即1.33333333倍;第38小時,其工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2/3以上即1.6666666…7倍工資;第912小時,也就是超出8小時的部分,法規雖未明定其計算公式,但依勞動條2字第10500304661050095121號函之說明,其工資應先給付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且再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2/3以上,共計2.6666666…7倍工資。

3、但在實務上常見的違規情形往往是雇主易將1.3333333…3倍、1.6666666…72.6666666…7等倍率後之小數點第三位後之數字給捨去,使得加班費金額易有少給付的情形,因此會建議各位雇主於下列加班區間的倍率以無條件進位至下列數字較為妥適,而可優於法規避免受罰:

2小時:1.34

38小時:1.67

912小時:2.67

4、 過年期間的休息日有:

208日(小年夜)

210日(初一)

 

【例假日出勤】

1、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之規定,每一週至少要有1天例假日,例假日原則上屬強制讓員工休息的日子,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出勤;例外於符合特殊情形及向主管機關核備後,始得加班,此時勞工出勤,需支付2倍工資,並提供1日補假。

2、 過年期間的例假日有:

211日(初二)

 

【國定假日出勤】

1、國定假日是勞動基準法指定的放假日,勞工出勤需經由勞工同意。

出勤時需支付1日工資(等同當日雙倍薪資),或者可以協商將國定假日調至其他工作日休假。

2、 過年期間的國定假日有:

209日(除夕)

212日(初三)

213日(初四)

214日(初五)

 

Q、排班制的公司在過年期間如有與政府行事曆不一樣的情形,是否仍要給付加班費還是放假呢?

若是各位雇主是有採用排班制,但在排班上卻與政府行事曆有不一樣的狀況,而其他相同部分在過年期間一樣比照上述重點整理所處理,這時可能會有違法疑慮。

n  2/8小年夜不放假,但2/17那天不補班,此種情形就並非政府行事曆的情形,而須檢視排班並重新調整。

會建議雇主們需檢視勞工在2月應有的休假天數,包括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並且要求勞工出勤時,也需經由勞工同意,而依法支付額外工資,否則將有面臨罰鍰的機會,不可不慎。

²  上述皆以政府行事曆(也稱政府八週變形工時)為例,如公司行號是自行適用其他種類的變形工時為排班,則不能直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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