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之防疫隔離政策,分為居家照護、居家隔離等方式,居家照護係指國民確診後於家中進行休養至康復,居家隔離則指與確診者有親密接觸(通常為同住家人)之國民於家中進行隔離,然因隔離之政策屬強制規定,隔離必定影響國民之工作出勤狀況,因此居家照護(確診)及居家隔離請假要件如何區別,並且政府相關補助怎麼申請,其說明如下:
一、確診之居家照護:
員工確診申請假別:
現行規定確診應實施7天(居家照護)+7天(自主健康管理),前7天(實際為8天,因確診日當日為第0天,確診日隔日為第1天)係為強制隔離休養,後7天則非強制,視員工是否有身體不適之情況自行請假休養,員工皆得以下列假別做請假:
(一)因公確診
公司應給予公傷病假,並全薪給付薪資至員工康復復職時。
(二)非因公確診
1.特休(全薪)
2.普通傷病假(半薪),休、例假日仍全薪給付。得請員工提出相關證明。
3.事假(不給薪) ,休、例假日仍全薪給付。
確診之員工得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
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確診者可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以隔離通知書所載之隔離期間,自員工不能工作致無法取得原領薪資之第四日起補償勞保投保級距金額之半數。若員工以請特休假取得全薪,勞保局認為員工權益仍有受損,因此亦可申請補償,惟實際補償之發放金額,仍由勞保局依其權責判斷為準。
請領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所需文件:
- 勞保普通傷病申請書(有COVID-19專用版)
- 隔離通知書;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檢驗結果數位證明;健保快易通 APP 登載 PCR 檢測陽性之截圖畫面須包含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
二、居家隔離之員工得請防疫隔離假:
員工申請防疫隔離假要件:
根據請領規定,當受雇者符合以下兩個條件,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
- 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為確診者之親密接觸者且應進行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而無法出勤。
- 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致須請假時可請防疫隔離假。
「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之差異:
- 防疫隔離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實施的措施。在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的情況下,針對受隔離/檢疫者,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可申請的請假假別。
- 防疫照顧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所做的應變處置。是在高中以下延後開學或停課的情況下,針對須親自照顧 12 歲以下學童、幼兒園幼兒或超過12歲但具有身心障礙身分之學生。
請「防疫隔離假」,是否有薪水?
- 如果是因公務因素,需要接受隔離或檢疫的原因,確診屬可歸責於雇主,公司必須給付薪水給員工。
- 若是非公務因素,需要請防疫隔離假,並未強制雇主給薪;休、例假日仍應全薪給付。
衛福部發放之防疫補償金請領資格為何?
以下兩類對象,於符合請領資格情況下可自檢疫結束日後 2 年內申請防疫補償金:
- 受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者。
2. 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
上述兩類對象若因隔離致無法取得隔離期間之工資,且沒有違反隔離/檢疫相關規定,便能申請防疫補償金。惟應注意,防疫照顧假並未具備請領資格。
請領衛服部防疫補償金所需文件:
1. 申請書
2. 衛生主管機關開立的隔離/檢疫通知書
3.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
4. (未滿20歲未成年者)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同意書
5. 申請人之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未成年者使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影本)
6. (有工作者)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
7. (自營者)切結書
8. 其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