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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假相關規定整理

由於台灣地理位置位於熱帶氣候與亞熱帶氣候的交界處,位處颱風好發之區域,颱風如果符合規定就會有颱風假,今天來說明颱風假之勞基法及相關法規對於颱風假的規定。

當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有沒有強制休假之效力?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颱風強度達到停止上班上課的基準時,各縣市地方政府就可以個別宣布停班停課,但是有強制休假之效力僅限於政府各級機關和公、私立學校;而對於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地方政府宣布的停班停課對勞工而言並無強制放假之效力,因此勞工狹義上是沒有颱風假的。

員工能否要求不上班?

按前述內容,勞工狹義上並無颱風假,因此雇主仍可以要求員工出勤。但勞工住所地已被當地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的前提下,勞工認為所在地出勤可能危害生命安全時,可以向雇主行使「退避權」停止出勤。由於員工未出勤屬於不可歸責於員工之事由,因此雇主也可以不支薪。蹤然颱風假當日勞工有出勤,雇主也僅須給當日薪資即可,不需要額外給予補休。

惟如要求員工上班,雇主仍應注意以下風險:

雇主不得強制處於已宣布停班停課地區的勞工出勤上班,違者可能會依職安法第6條罰3~30萬,若因此造成勞工傷害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雇主可不發給薪資但不可不利待遇,如:扣發工資、扣全勤獎金、解雇、紀錄為員工請假等等或是任何對工作有不利影響的行為。

颱風天員工上班薪資計算?

颱風天當天為工作日:依照前述颱風天並無強制放假,故仍屬於正常的上班日,因此出勤的薪水仍為一般工作日的正常給付。

颱風天當天為休息日 : 休息日原本本無出勤之義務,因此要求出勤則為休息日加班,依照休息日加班的相關規定,發給員工加班用。

例外:按勞基法第40條規定:因為天災而雇主認為有工作必要時得停止勞工的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特休等等的假期日,但工資須加倍發給並給予補休,並要於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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