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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薪資風險】病假「只能等比例」扣全勤!HR 薪資結構調整與合規計算實戰指南

前言:企業薪資管理工具的失效與重構

過去,許多企業依賴「全勤獎金」作為維持出勤率的強力工具。常見的管理模式是:提供一筆高額全勤獎金,只要員工請一天病假,這筆獎金便全數扣除。

這種「全有全無」的懲罰模式,雖然具有高度威懾力,卻長期處於勞資爭議的高風險區。

配合 2026 年勞動新制的推動,政府將明確規範「病假扣全勤須符合比例原則」。這宣告了全有全無時代的結束,企業必須立即調整薪資結構,以避免違法扣薪。

一、 核心變革:強制「病假等比例扣全勤」的法律意義

現況的管理風險

依照現行法規,全勤獎金若為經常性給予,則被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儘管普通傷病假工資是折半發給,但對於全勤獎金是否能因病假而全部扣除,一直是法務部門高度警惕的灰色地帶。

2026 新制核心:比例原則對管理威懾力的影響

新制的精神在於保護工資的完整性,嚴禁企業藉由請假變相大額扣薪。 以管理角度來看,新制對全勤獎金的「威懾力」將大幅下降: 假設一個月應工作日為 22 天,全勤獎金為 2,200 元。

  • 舊制思維 (高威懾力):請假 1 天,扣除 2,200 元(管理效用大,但違法風險高)。

  • 新制規定 (合規計算):請假 1 天,企業最多只能扣除全勤獎金的 1/22(即 100 元)。

企業必須掌握的合規公式概念:

合規可扣除金額 = 全勤獎金總額 × (請假天數 / 當月應出勤天數) (註:HR 必須確保薪資系統能依此比例原則精確計算,避免全額沒收)

二、 企業薪資結構調整的必然性

這項改變是政府為了遏止企業「變相扣薪」的行為。過去,許多企業為節省成本,將底薪壓低,將高額全勤獎金作為變相的工資懲罰手段。例如:基本工資 28,000 + 全勤 5,000。員工一生病請假一天,薪資瞬間縮水 5,000 元,這嚴重違反了勞基法對工資保護的精神。

新制實施後,企業將被強制回歸正常的薪資結構。HR 應將此視為一次企業內部體質優化與風險排查的機會。

三、 HR 必須釐清的常見迷思與法律風險

迷思 1:「全勤獎金是額外獎勵,扣發規則公司說了算?」

錯誤且風險極高! 只要全勤獎金具備「經常性給予」的特徵,它在法律上即屬於《勞基法》定義的「工資」。既然是工資,其扣發必須有法律依據,且需符合比例原則。企業切勿試圖以「獎勵」之名行「懲罰」之實。

2. 「直接取消全勤獎金,將其併入底薪是否可行?」

可行,但需注意程序。 如果企業直接取消全勤獎金導致員工總薪資下降,將被認定為「片面降低勞動條件」,屬勞基法第 14 條的重大違規。正確的合規做法是:將全勤獎金全額平均併入本薪或其他職務加給,並需與員工協商或經過工會同意,以確保總薪資權益不變。

四、 2026 新制下的薪資管理策略

面對「只能等比例扣除」的限制,企業應將資源投入到更有效的激勵與管理機制中。爵鼎企業顧問建議:

  1. 薪資結構單純化:降低全勤獎金在總薪資中的佔比,提高底薪或職務加給。健康的薪資結構不僅合規,更有助於人才招募。

  2. 強化績效考核與獎金連結:管理應從「出席導向」轉向「成果導向」。建立完善的 KPI/OKR 制度,用「績效獎金」作為核心激勵工具,取代出勤懲罰。

  3. 精算人事成本與優化:財務與 HR 部門應重新試算新制下的人事成本變動。雖然短期扣款金額變少,但制度的合規與合理化,有助於降低高風險員工的流動率,長遠來看能節省大量的招募與法務成本。

結語

「病假等比扣全勤」不僅是法規層面的修正,更是對企業薪資管理系統的一次強制升級。它要求雇主從制度上消除高風險的違法扣薪行為,轉而採用更現代、合規的薪酬策略。

您的薪資結構是否已完成合規性診斷? 面對 2026 新制衝擊,貿然修改薪資項目極易觸法。交給爵鼎企業顧問,我們幫您進行全面的合規性診斷,設計既合法又能有效激勵員工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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