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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HR必學:曠職定義與請假制度全解析!

在探討「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這個問題時,首先必須釐清曠職的定義與界定標準。簡單來說,判斷員工在請假單尚未覈准的情況下離開是否構成曠職,需要仔細評估多重因素。這不僅關乎員工是否未經許可擅離職守,更與公司內部請假制度的完善程度息息相關。一個清晰明確的請假流程,能有效避免類似爭議的發生。

建立一套健全的請假制度至關重要。我建議企業應明文規定請假流程、審批權限以及所需的證明文件。如此一來,既能保障員工的請假權益,也能確保企業的正常運營。倘若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確實無法及時完成請假手續,公司也應建立彈性處理機制,避免一概而論地認定為曠職,進而造成勞資糾紛。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釐清公司請假制度:仔細閱讀並了解公司明確的請假流程、審批權限與相關規定。若假單未核准就擅自離開,確認公司規定如何處理,避免觸犯曠職規定。
  2. 緊急狀況即時告知:若遇突發狀況無法等待假單核准,務必第一時間通知主管並說明原因,盡到告知義務,並保留相關證據(如就醫證明),以備不時之需。
  3. 企業建立完善請假制度:公司應建立明確的請假流程、審批標準,並確保流程效率。若審批流程過長導致員工無法及時請假,應檢討改進,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爭議。

「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曠職定義解析

要探討「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這個問題,首先必須釐清曠職的定義。在勞動法規中,雖然沒有明確針對「曠職」一詞進行定義,但在實務操作及相關判例中,曠職通常指的是員工在應該提供勞務的時間內,未經請假或未獲准假,且無正當理由而擅自缺勤的行為。換句話說,曠職是一種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也是企業可以依規章制度進行懲處的依據之一。

曠職的法律構成要件

要構成法律意義上的曠職,通常需要符合以下幾個要件:

  • 員工有出勤義務:員工必須在正常工作時間或排定的班表時間內負有提供勞務的義務。
  • 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準:員工的缺勤行為必須是未經過事先請假,或是請假申請未獲得公司批准的情況。
  • 員工無正當理由缺勤:員工的缺勤必須是沒有任何合理或可接受的理由,例如生病、緊急事故等。如果員工能提出合理的解釋或證明,則可能不構成曠職。
  • 企業有明確的規章制度:公司必須有明確的規章制度,例如工作規則或請假辦法,對曠職行為進行定義和規範,並明確告知員工。

未經覈准的「假單」:曠職的灰色地帶

回到「假單未核就離開」的情況,這就涉及到了曠職定義中的「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準」這一要件。如果員工提交了請假單,但尚未獲得主管或公司批准,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這種情況在法律上就存在爭議。是否能直接認定為曠職,需要綜合考量以下因素:

  • 公司請假制度的具體規定:公司的請假制度是否明確規定了請假需要提前多久申請、審批流程、以及未經批准擅自缺勤的處理方式?
  • 請假理由的合理性:員工請假的理由是否合理且緊急?例如,突發疾病、家人緊急狀況等。
  • 員工是否盡到告知義務:員工是否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或相關負責人,說明請假原因和預計缺勤時間?
  • 公司審批流程的效率:公司的請假審批流程是否過於冗長或不合理,導致員工無法及時獲得批准?

如果公司請假制度明確規定,請假必須經過批准才能生效,且員工未經批准就擅自離開,那麼公司通常可以認定其為曠職。但如果員工的請假理由充分、已盡到告知義務,且公司的審批流程存在問題,那麼將其認定為曠職可能存在法律風險。此時,建議企業應更全面地瞭解情況,並與員工進行充分溝通,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

理解曠職的定義和構成要件,是處理「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問題的第一步。接下來,我們將深入探討公司內部請假制度在避免此類爭議中的關鍵作用。

「假單未核就離開」:公司請假制度的關鍵作用

一個完善且明確的公司請假制度,在處理「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這類問題時,扮演著至關重要的角色。它不僅能規範員工的請假行為,也能為企業提供明確的處理依據,減少勞資爭議。沒有清晰的請假流程,很容易導致員工誤解和企業管理上的混亂,最終增加曠職爭議的可能性。「公司請假制度」目的在建立一套雙方都認可且遵守的規則,確保員工在有正當理由需要請假時,能夠順利完成請假程序,同時也保障企業的正常運營。

以下列出公司請假制度在預防及處理「假單未核就離開」爭議時的關鍵作用:

明確請假流程,降低認知落差

  • 規範申請步驟:清楚列明請假所需填寫的表單、應檢附的證明文件(如就診證明、事故證明等),以及遞交申請的途徑(如線上系統、紙本提交等)。
  • 明確審批權限:詳細說明各層級主管的審批權限,例如:基層員工的請假由部門主管審批,中高階主管的請假則需更高層級主管審核。
  • 規範請假時限:明訂不同假別的申請期限,例如:事假應提前多久申請、病假是否可事後補請等。

確保及時溝通,減少誤會產生

  • 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鼓勵員工與主管在請假前充分溝通,說明請假原因及預計缺勤時間,讓主管能夠及早安排工作。
  • 明確審批結果通知方式:無論請假申請是否獲得批准,都應及時通知員工,避免員工因未收到通知而產生誤解。
  • 建立緊急聯絡機制:針對突發狀況,建立緊急聯絡機制,確保員工在無法及時完成請假手續時,能夠透過其他方式告知主管。

提供處理依據,保障勞資權益

  • 明確曠職的定義和處理方式:在請假制度中明確定義曠職的標準,並說明企業對曠職行為的處理方式,例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扣薪、甚至解僱。
  • 建立申訴管道:提供員工申訴的管道,讓員工在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提出申訴,並獲得公正的處理。
  • 依法合規:企業在制定和執行請假制度時,必須符合相關勞動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

舉例來說,台灣的《勞動基準法》雖然沒有明確規定請假制度,但相關的勞動契約和企業規章都必須符合法律精神。如果企業的請假制度過於嚴苛,例如:無故拒絕員工的合法請假申請,或對請假員工進行不合理的處罰,則可能構成違法行為。

總之,公司請假制度是企業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一個完善的請假制度,不僅能規範員工的請假行為,也能為企業提供明確的處理依據,降低勞資爭議的風險,並創造一個更和諧、更有效率的工作環境。企業應重視請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並定期檢討和更新,以確保其符合企業的實際需求和法律規定。

「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曠職認定關鍵要素

針對「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這個問題,HR需要仔細評估以下幾個關鍵要素,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曠職的認定並非單純看員工是否未經許可就離開,而是要綜合考量各種因素,才能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

未經覈準離職:小心!「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

未經覈准的請假,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在多數情況下會被視為違反工作規則的行為。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甚至可以解僱。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的處分必須合情合理合法,並符合比例原則。

  • 公司內部規定:首先,要確認公司是否有明確的請假規定,例如請假流程、審批時間、所需文件等。如果員工明知故犯,未按照規定請假就擅自離開,那麼公司在處理上會更有依據。
  • 勞動契約約定:勞動契約中是否對請假程序、曠職等行為有明確的規範?如果契約中有相關約定,則按照契約內容執行。
  • 工作規則:公司的工作規則中是否對曠職行為有明確的定義和懲處規定?工作規則需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備並公開揭示,才能作為懲處員工的依據。

若公司沒有明確的請假規定或相關規範,則在處理上需要更加謹慎,以免引發爭議。 根據勞動基準法的相關規定,僱主在未經勞工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任意變更勞動條件。

請假制度漏洞:為何「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

公司請假制度的完善程度,直接影響到曠職的認定。如果公司的請假制度存在漏洞,例如:

  • 請假流程不明確:員工不知道如何請假,或者請假流程過於繁瑣,導致無法及時完成請假手續。
  • 審批時間過長:主管審批時間過長,員工無法及時得知請假結果,影響工作安排。
  • 緊急情況處理機制缺失:沒有針對緊急情況的特殊請假處理機制,導致員工在緊急情況下無法及時請假。

這些漏洞都可能導致員工在情非得已的情況下,未經覈准就離開。 因此,企業應定期檢視並完善請假制度,確保制度的清晰、透明和便捷。 可以考慮導入數位化請假管理系統,提升效率並減少人為錯誤。

緊急狀況下的權衡:「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例外?

有些情況下,員工未經覈准就離開,可能是因為突發的緊急狀況,例如:

  • 突發疾病:員工在工作中突然感到身體不適,需要立即就醫。
  • 家人發生緊急事故:員工接到家人發生意外的通知,需要立即趕往處理。
  •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地震、火災等,導致員工無法繼續工作。

在這些情況下,員工可能無法及時完成請假手續。因此,HR需要考量事件的緊急程度員工是否有盡力通知主管,以及事後是否有補辦請假手續等因素,來判斷是否可以諒解。 若員工確實是因為緊急情況而無法事先請假,事後也積極配合補辦手續,則不宜直接認定為曠職。參考勞動部相關函釋,僱主應給予勞工合理的解釋機會。

案例解析:「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實務判決

參考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95 年度勞上易字第18 號民事判決,員工依法有權請病假,一旦事前以口頭或書面對僱主表示請假之理由及日數,即行使其法定請假權利,僱主並無準駁之權限,亦不得以工作規則附加覈准病假之條件,否則該工作規則即屬違反上開強制給假之規定而無效。至僱主得要求勞工提出證明文件,僅在確認勞工之請假事由是否正當,非謂勞工未提出證明文件前,僱主得拒絕給假。簡而言之, 勞工有依法請假的權利,但僱主也有權要求勞工提出相關證明
以下提供一些實務案例,供HR參考:

  • 案例一:某員工因突發疾病,在未完成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緊急就醫,事後立即補辦請假手續並提供就醫證明。法院判決認為,該員工並非無故曠職,公司不得以此為由解僱。
  • 案例二:某員工因家人發生車禍,在未告知主管的情況下趕往醫院處理,事後也未補辦請假手續。法院判決認為,該員工未盡到請假義務,屬於曠職,公司可以給予適當的懲處。
  • 案例三:某公司請假流程繁瑣,員工多次反映未果。某員工因急事請假,但因流程問題未能及時獲得批准,遂擅自離開。法院判決認為,公司請假制度存在缺陷,員工並非故意曠職,公司應承擔部分責任。

從這些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在判決時會綜合考量員工的行為公司的規定、以及事件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是否構成曠職。 建議HR在處理類似案件時,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確保處理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認定關鍵要素
關鍵要素 說明 處理建議
未經覈準離職 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違反工作規則。
  • 確認公司內部是否有明確的請假規定。
  • 參考勞動契約中的相關約定。
  • 確認工作規則中是否有明確的曠職定義和懲處規定。

若無明確規定,處理需謹慎。

請假制度漏洞 公司請假制度不完善,例如流程不明確、審批時間過長、緊急情況處理機制缺失。
  • 定期檢視並完善請假制度,確保清晰、透明和便捷。
  • 考慮導入數位化請假管理系統。
緊急狀況 員工因突發疾病、家人發生緊急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未經覈準離開。
  • 考量事件的緊急程度。
  • 確認員工是否有盡力通知主管。
  • 確認事後是否有補辦請假手續。

若員工確實因緊急情況且事後積極配合,不宜直接認定為曠職。

實務判決案例 法院判決會綜合考量員工的行為、公司的規定以及事件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是否構成曠職。
  • 案例一:突發疾病,事後補辦請假及提供證明,不構成曠職。
  • 案例二:家人車禍未告知主管且未補辦手續,構成曠職。
  • 案例三:公司請假流程缺陷,員工非故意曠職,公司應承擔部分責任。

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

勞工依法請假權利與僱主舉證要求 勞工依法有權請假,一旦事前以口頭或書面對僱主表示請假之理由及日數,即行使其法定請假權利,僱主並無準駁之權限,但僱主有權要求勞工提出相關證明。 僱主得要求勞工提出證明文件,僅在確認勞工之請假事由是否正當,非謂勞工未提出證明文件前,僱主得拒絕給假。

員工權益 vs. 企業管理:「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的平衡

在探討「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這個問題時,我們必須同時考量員工的權益企業的管理需求。勞資雙方並非絕對對立,而是在一個互相依存的關係中尋求平衡。過度偏袒任何一方,都可能對企業的長遠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如何保障員工合理的請假權益?

員工依法享有請假的權利,例如事假病假婚假喪假公傷假等。然而,員工也有義務遵守公司的請假制度,履行請假程序。那麼,公司應該如何做,才能既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又能維持正常的運營秩序呢?

  • 明確請假規定:公司應在工作規則員工手冊中明確規定各種假別的請假條件、流程、所需證明文件等。例如,事假應提前多久申請、病假是否需要醫生證明等。
  • 合理審批流程:公司應建立一套公平、公正、透明的請假審批流程。審批者應客觀評估員工的請假理由,避免濫用權力無故拒絕員工的合理請假申請。
  • 建立溝通管道:公司應建立暢通的溝通管道,讓員工可以隨時向主管或HR部門諮詢請假相關問題。如有特殊情況,員工應及時與主管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 彈性處理緊急狀況:對於突發的緊急狀況,公司應給予員工一定的彈性空間。例如,允許員工先口頭請假,事後再補辦手續。

若公司在請假制度上過於僵化,可能會導致員工權益受損,進而引發勞資糾紛。例如,如果公司規定所有請假都必須提前三天申請,那麼當員工遇到突發狀況時,可能就無法及時請假,被迫冒著被記曠職的風險

企業如何有效管理人事,避免「假單未核就離開」的情況?

企業為了維持正常運營,當然有權制定合理的規章制度,要求員工遵守。針對「假單未核就離開」的情況,企業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 加強宣導與培訓:公司應定期向員工宣導請假制度,讓員工充分了解請假流程和規定。同時,公司也可以提供相關培訓,提高員工的時間管理能力應變能力,減少臨時請假的情況。
  • 強化主管責任:公司應強化主管的責任,要求主管及時處理員工的請假申請。如果主管因故無法及時審批,應指定代理人處理,避免延誤。
  • 善用科技工具:公司可以導入線上請假系統,簡化請假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同時,系統也可以提供請假記錄查詢功能,方便員工和主管隨時掌握請假情況。
  • 建立懲處機制:對於惡意違反請假制度的員工,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懲處,例如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扣薪、甚至解僱。但需要注意的是,懲處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且應事先告知員工。
  • 鼓勵員工參與:在制定或修改請假制度時,公司可以邀請員工代表參與,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這樣可以提高員工對制度的認同感和配合度,減少不必要的衝突。

若企業一味強調管理權威,忽略員工的合理需求,可能會導致員工士氣低落離職率升高,甚至引發勞資爭議。例如,如果公司經常以各種理由拒絕員工的請假申請,那麼員工可能會感到不滿和沮喪,進而影響工作表現。

「假單未核就離開」的平衡點在哪裡?

所以,在「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這個議題上,真正的平衡點在於:

  • 公司制定合理且明確的請假制度
  • 員工瞭解並遵守公司的請假制度
  • 主管在審批請假申請時,兼顧員工權益和企業管理需求
  • 勞資雙方建立良

    總之,企業應將員工視為重要的資產,而非單純的勞動力。在制定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時,應充分考慮員工的權益,並建立良

    提醒您:每個個案的情況不同,最終是否構成曠職,仍需綜合考量各種因素,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勞資顧問,以獲得更精確的法律意見。

    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結論

    經過以上的解析,相信大家對於「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這個問題,已經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它並非一個簡單的是非題,而是需要綜合考量公司內部請假制度、員工行為、事件的緊急程度等多重因素才能做出判斷。

    無論企業管理者、HR從業人員還是職場工作者,都應該充分認識到,一個完善且公平的請假制度,不僅能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也能降低勞資糾紛的風險,為企業創造更和諧、更有效率的工作環境。

    希望本文能為您在處理類似問題時提供一些有價值的參考。切記,在實務操作中,每個個案都有其特殊性,建議您根據具體情況,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您的決策符合法律規定,並能兼顧勞資雙方的權益。

    假單未核就離開是否可記曠職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 什麼情況下「假單未核就離開」可能不被視為曠職?

    A1: 有幾種情況下,即使員工在請假單尚未覈准就離開,可能也不會被認定為曠職。例如:

    • 緊急情況:員工遇到突發的緊急狀況(如突發疾病、家人緊急事故)需要立即處理,且已盡力通知主管。事後應儘速補辦請假手續並提供相關證明。
    • 公司請假流程延宕:公司請假流程過於冗長或審批效率低落,導致員工無法及時獲得批准。員工如果能夠證明自己已經按照規定流程提出申請,且延遲並非自身原因造成,公司不應直接認定為曠職。
    • 公司請假制度不明確:公司沒有明確的請假規定或相關工作規則,員工不清楚如何請假或請假所需的文件。

    在這些情況下,企業應考量事件的緊急程度、員工是否有盡力告知主管,以及事後是否有補辦請假手續等因素,來判斷是否可以諒解,不宜直接認定為曠職。

    Q2: 公司應該如何制定完善的請假制度,以避免「假單未核就離開」的爭議?

    A2: 公司可以參考以下建議來制定完善的請假制度:

    • 明確請假流程:清楚列明請假所需填寫的表單、應檢附的證明文件,以及遞交申請的途徑。
    • 明確審批權限:詳細說明各層級主管的審批權限。
    • 規範請假時限:明訂不同假別的申請期限。
    • 建立有效的溝通管道:鼓勵員工與主管在請假前充分溝通。
    • 明確審批結果通知方式:無論請假申請是否獲得批准,都應及時通知員工。
    • 建立緊急聯絡機制:針對突發狀況,建立緊急聯絡機制。
    • 明確曠職的定義和處理方式:在請假制度中明確定義曠職的標準,並說明企業對曠職行為的處理方式。
    • 建立申訴管道:提供員工申訴的管道。
    • 依法合規:企業在制定和執行請假制度時,必須符合相關勞動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
    • 定期檢視並更新請假制度:定期檢視並完善請假制度,確保制度的清晰、透明和便捷。可以考慮導入數位化請假管理系統,提升效率並減少人為錯誤。

    Q3: 如果員工確實未經覈准就離開,公司可以立即解僱嗎?

    A3: 不一定。雖然未經覈准的請假,員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可能違反工作規則,公司可以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情節嚴重者甚至可以解僱。但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的處分必須合情合理合法,並符合比例原則,不能直接解僱。公司需要考量:

    • 公司是否有明確的請假規定:公司是否有明確的請假規定,例如請假流程、審批時間、所需文件等。如果員工明知故犯,未按照規定請假就擅自離開,那麼公司在處理上會更有依據。
    • 員工是否有惡意違反請假制度:員工是否故意違反公司的請假規定。
    • 事件的嚴重程度:員工擅自離開對公司造成的影響。

    建議在解僱員工前,與員工充分溝通,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並提供員工申訴的機會。同時,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以確保處理方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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