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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完整指南,薪資、加班費、獎金一次搞懂!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完整指南,薪資、加班費、獎金一次搞懂!

離職時,搞懂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至關重要,這直接關係到您的權益。除了未發放的薪資,還包括加班費、未休的特休折算工資、以及依規定應發放的獎金等,每一項都影響著最終的結算金額。務必確認公司是否已將這些項目納入計算,並在期限內如期發放。

從事多年薪酬管理工作,我發現許多勞工朋友對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感到困惑。其實,不同性質的加班(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有不同的計算標準,建議您仔細核對加班紀錄,並與公司確認加班費的計算基準是否正確。此外,獎金是否應納入離職金計算,往往是爭議點。若獎金屬於經常性給予,且已成為勞動條件的一部分,則應納入計算。

掌握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不只是保護自己的權益,也是為下一段職涯做好準備。仔細審閱薪資明細,有疑問立即提出,才能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仔細核對薪資結算明細,逐項確認: 收到離職薪資明細時,務必逐一檢查「未發放薪資」、「加班費」(依平日、休息日、例假日等性質核對)、「特休未休工資」、「獎金」(確認是否屬於工資範疇)及「資遣費/退休金」等項目,確保公司計算正確。如有疑問,立即向人資部門提出。
  2. 利用勞動部資源,自我檢測: 針對加班費計算,善用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系統 (可在勞動部網站搜尋) 初步驗算金額是否合理。對於獎金是否屬於工資範疇,可參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釐清相關定義。
  3. 掌握離職預告期規定,避免權益受損: 了解自身年資對應的離職預告期(例如:工作3年以上需30天前預告)。若未按規定預告,可能被雇主要求賠償;反之,雇主若提前終止合約,則應給付預告期間工資。若遭遇工資給付爭議,可向勞動部申訴。

離職前必看:薪資結算明細全面解析!

離職在即,除了辦理交接手續,確認您的薪資結算明細是否正確更是至關重要。這份明細不僅記錄了您應得的薪資,更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依據。搞懂薪資結算明細,才能確保您在離開公司後,不會因為薪資問題而產生爭議。以下將詳細解析薪資結算明細的各個項目,讓您在離職前能仔細核對,安心轉職!

薪資結算明細包含哪些項目?

一份完整的薪資結算明細應包含以下幾個主要項目,請務必逐一確認:

  • 未發放薪資:確認公司是否已正確計算您離職當月的薪資。計算方式通常是將您的月薪除以當月總天數,再乘以實際在職天數。舉例來說,如果您的月薪是新台幣 36,000 元,而您在 4 月份工作到 4 月 19 日離職,那您的未發放薪資應為 (36,000 / 30) 19 = 新台幣 22,800 元。如果公司有拆解薪資項目,例如底薪、全勤獎金、津貼等,也請確認是否都有列入計算,不能只以底薪計算
  • 加班費:確認公司是否已正確計算您在職期間的加班費。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會根據加班的種類(平日、休息日、例假日、國定假日)而有所不同,請參考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的相關規定。

    關於加班費的計算,可以參考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系統,初步計算您的加班費是否正確。

  • 特休未休工資: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38 條,如果您在離職時仍有未休完的特休假,公司必須將這些未休的特休假折算成工資發給您。計算方式通常是將您的月薪除以 30 天,再乘以未休完的特休天數。
  • 獎金:確認公司是否已正確計算您應得的獎金。獎金的種類繁多,例如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全勤獎金等,發放方式和計算基準也各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獎金都屬於工資。若獎金是因工作達成預定目標而發放,通常屬於工資範圍;但若獎金取決於公司年度盈餘或員工是否在職等因素,則可能不被視為工資。

    您可以參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0條,更瞭解獎金是否屬於工資的定義。

  • 資遣費/退休金:如果您是被公司資遣,或符合退休資格而離職,公司應依法給付您資遣費或退休金。資遣費和退休金的計算方式會根據您的年資和適用的勞工退休金制度(新制或舊制)而有所不同,請務必確認公司是否已正確計算。

    資遣費部分,新制與舊制的計算方式不同,新制是每滿一年發給 0.5 個月的平均工資,最高以 6 個月為限;舊制則是每滿一年發給 1 個月的平均工資。可參考勞動部相關說明

    至於退休金,新制是由僱主每月提撥工資的 6% 至勞工個人專戶,離職時可攜帶;舊制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符合一定條件者可請領退休金。可參考勞保局的退休金說明

  • 扣繳項目:薪資結算明細中通常會列出您被扣繳的項目,例如勞工保險費、健康保險費、所得稅等。請確認這些扣繳項目的金額是否正確,並與您的薪資所得相符。

離職預告期與薪資計算的關聯

離職預告期是指勞工在離職前,必須提前告知僱主的期間。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6 條,離職預告期的長短會根據您的年資而有所不同:

  • 工作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者:10 天前預告
  • 工作 1 年以上未滿 3 年者:20 天前預告
  • 工作 3 年以上者:30 天前預告

如果您未按照規定提前預告,僱主可能會要求您支付預告期間的工資作為賠償。相反地,如果僱主未經您的同意,提前終止勞動契約,則僱主需要支付您預告期間的工資。

值得注意的是,離職預告期包含假日。也就是說,即使預告期間包含週六、週日或國定假日,這些天數仍會被計入預告期內。

若僱主違反規定未給付工資,可向勞動部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必知的應給項目全解析

離職時,除了心情上的不捨,更重要的是確認您的權益是否受到保障。薪資結清不只是拿到最後一份薪水而已,更包含許多您應得的項目。以下將詳細解析離職時您必須知道的應給項目,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

一、未發放薪資

這是最基本也是最直接的部分。確認公司是否已結算您離職當月的薪資,包含:

  • 本薪: 按照您實際工作天數比例計算。
  • 職務加給/津貼: 若有,也應按照比例計算。
  • 其他固定薪資項目: 例如全勤獎金(若離職當月符合全勤條件)等。

務必核對薪資明細,確認金額是否正確無誤。若有疑問,應立即向公司人資部門提出。

二、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式較為複雜,是許多勞資爭議的來源。以下列出幾種常見的加班情況及計算方式:

  • 平日加班: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前兩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第三小時起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2/3。
  • 休息日加班: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較為複雜,需參考相關法令解釋,且至少需給付4小時的工資。
  • 國定假日/例假日加班: 除非是基於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僱主不得強迫勞工於例假日工作。若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重點提醒: 加班費的計算務必以實際出勤紀錄為準。保留好您的打卡紀錄、加班申請單等相關證明文件,以備不時之需。如果公司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的情況,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三、特休未休工資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離職時,若仍有未休完的特休假,僱主應將未休完的特休假折算成工資發給。計算方式為:

特休未休工資 = (離職前一個月之平均日薪) x (未休完之特休天數)

例如,小明離職前一個月平均日薪為2000元,尚有3天特休未休,則小明可領取的特休未休工資為2000元 x 3天 = 6000元。

四、獎金

獎金的發放與否以及發放方式,通常會依據公司的規定而有所不同。常見的獎金種類包含:

  • 績效獎金: 視個人或團隊績效而定,發放標準應於事前明訂清楚。
  • 年終獎金: 通常依據公司營運狀況和員工個人表現而定。
  • 全勤獎金: 若離職當月符合全勤條件,則應發放。

重要提醒: 獎金是否屬於工資,在法律上存在爭議。一般而言,若獎金是經常性給予,且是勞工提供勞務的對價,則應被認定為工資,並納入資遣費/退休金的計算基礎中。詳細情況建議諮詢勞工局或專業律師。

五、資遣費/退休金

並非所有離職情況都能領取資遣費或退休金。只有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勞工才能領取:

  • 資遣費: 僱主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勞動基準法第12條)規定之事由終止勞動契約時,勞工可請求資遣費。
  • 退休金: 勞工符合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的退休條件時,可請領退休金。

資遣費和退休金的計算方式較為複雜,涉及勞工的年資、平均工資等因素。建議參考勞動部的相關說明或諮詢專業人士。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完整指南,薪資、加班費、獎金一次搞懂!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加班費如何正確計算?

離職時的薪資結算,加班費往往是勞資雙方爭議的焦點。正確計算加班費不僅能保障勞工的權益,也能避免僱主觸法。加班費的計算看似複雜,但只要掌握幾個關鍵原則,就能輕鬆搞懂。以下將詳細說明離職時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幫助你維護自身權益。

加班的定義與種類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勞基法對於加班的定義。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加班是指僱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正常工作時間一般為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常見的加班種類包括:

  • 平日加班: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
  • 休息日加班:在勞工的休息日(通常為週六)工作。
  • 例假日加班:在勞工的例假日(通常為週日)工作。
  • 國定假日加班:在國定假日工作。

加班費計算的基礎

加班費的計算,是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作為基礎。要算出這個數字,首先要確定你的月薪是否包含以下項目:

  • 底薪
  • 職務加給
  • 全勤獎金
  • 伙食津貼 (若為經常性給予)

將以上所有經常性給與加總起來,除以30(一個月的天數),再除以8(每日正常工時),即可得到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舉例: 小王的月薪包含底薪30,000元、職務加給2,000元、全勤獎金1,000元,則他的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 (30,000 + 2,000 + 1,000) / 30 / 8 = 137.5 元。

不同加班種類的加班費計算方式

瞭解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後,就可以根據不同的加班種類,計算加班費:

  • 平日加班費: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4條,
    • 加班時數在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1/3(即1.34倍)。
    • 再加班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2/3(即1.67倍)。

    範例: 小王在平日加班3小時,則他的加班費為:137.5 x 1.34 x 2 + 137.5 x 1.67 x 1 = 614.38 元。

  • 休息日加班費:
    •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 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 例假日加班費: 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工作。若因上述原因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 國定假日加班費: 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特別注意事項

  • 加班未滿一小時: 根據勞動部的規定,僱主給付工資應計算至分鐘為止,因此加班費也應按比例計算,即使未滿一小時,也應給付加班費。
  • 加班換補休: 經勞工同意,加班費可以換成補休。補休時數應等同於加班時數,且補休期限應由勞資雙方協商。離職時,若補休尚未休完,僱主應將剩餘時數折算成加班費發給勞工。
  • 離職預告期間: 離職預告期間的工資,仍應包含加班費。
  • 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 如果對於加班費計算仍有疑問,可以使用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系統進行試算。

正確計算加班費,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一步。若遇到僱主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的情況,勞工可向勞動部或地方勞工局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加班費計算方式
項目 說明 計算方式 備註
加班的定義 僱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正常工作時間一般為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 參考勞動基準法第32條。
加班種類
  • 平日加班:在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
  • 休息日加班:在勞工的休息日(通常為週六)工作。
  • 例假日加班:在勞工的例假日(通常為週日)工作。
  • 國定假日加班:在國定假日工作。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計算基礎 (底薪 + 職務加給 + 全勤獎金 + 伙食津貼 (若為經常性給予)) / 30 / 8 所有經常性給與加總。
範例 (底薪30,000 + 職務加給2,000 + 全勤獎金1,000) / 30 / 8 = 137.5 元
平日加班費 加班時數在2小時以內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1/3(即1.34倍)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再加班2小時以內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又2/3(即1.67倍)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範例 加班3小時:137.5 x 1.34 x 2 + 137.5 x 1.67 x 1 = 614.38 元
休息日加班費
  •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 工作超過8小時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2又2/3以上。
例假日加班費 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給予勞工事後補假休息 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
國定假日加班費 工資應加倍發給 經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工作者。
特別注意事項 加班未滿一小時 加班費也應按比例計算 應計算至分鐘為止。
加班換補休 補休時數應等同於加班時數。 離職時,若補休尚未休完,僱主應將剩餘時數折算成加班費發給勞工。 補休期限應由勞資雙方協商。
離職預告期間 離職預告期間的工資,仍應包含加班費。
勞動部加班費試算系統 勞動部的加班費試算系統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獎金發放的實務指南

獎金是薪資結構中重要的一部分,但在離職時,獎金的處理方式往往讓人感到困惑。不同的獎金種類、發放條件,都會影響到離職時的薪資結算。以下將針對常見的獎金類型,提供實務上的處理指南,幫助勞工和僱主釐清相關權益。

獎金的種類與性質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獎金的種類。常見的獎金包括:

  • 績效獎金: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發放,旨在激勵員工提升工作效率。
  • 年終獎金:通常在農曆年前發放,是對員工一年來辛勤工作的回饋。
  • 全勤獎金:鼓勵員工不遲到、不早退、不請假,維持良

    不同種類的獎金,在法律上的性質可能有所不同。關鍵在於獎金是否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根據勞動基準法的定義,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如果獎金屬於「經常性給予」,例如每月固定發放的績效獎金,則應被視為工資的一部分,在計算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時,都應納入計算。反之,如果獎金屬於「非經常性給予」,例如一年一次的年終獎金,則不一定需要納入計算。不過,這部分在實務上經常產生爭議,建議參考相關判例或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

    離職時獎金的處理原則

    在離職時,獎金的處理方式取決於公司的規定和獎金的性質。

    • 已確定發放的獎金:如果公司已經確定發放獎金,且員工在離職前已經符合領取資格,則公司應按比例發放獎金。例如,年終獎金如果公司規定在職滿一年才能領取,而員工在職滿11個月離職,公司可能仍需按比例發放。
    • 未確定發放的獎金:如果獎金尚未確定發放,或員工尚未完全符合領取資格,則公司可能不需發放。但如果公司有明確的規定,例如「離職者不發放年終獎金」,則應依公司規定辦理。
    • 獎金是否納入資遣費/退休金計算:如果獎金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則應納入資遣費/退休金的計算。

    實務案例與注意事項

    案例一:小明在A公司工作滿五年,離職前三個月的平均工資為5萬元,其中包括每月固定發放的績效獎金5千元。在計算資遣費時,應將績效獎金納入計算,因此小明的平均工資應為5.5萬元。

    案例二:小華在B公司工作滿一年,公司規定年終獎金在農曆年前發放,但小華在12月中離職。由於小華在離職時尚未領取年終獎金,且公司規定離職者不發放年終獎金,因此B公司可以不發放小華的年終獎金(但仍建議仔細檢視公司的相關規定)。

    注意事項:

    • 確認公司規定:離職前應仔細閱讀公司的員工手冊、薪酬制度等相關規定,瞭解獎金的發放條件和計算方式。
    • 保留相關證據:保留薪資單、獎金發放通知等相關文件,作為日後爭議的依據。
    • 尋求專業協助:如果對於獎金的計算或發放有疑問,可以向勞工局或專業律師諮詢。

    總之,離職時的獎金處理方式較為複雜,建議勞工和僱主都應瞭解相關法規和公司規定,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結論

    恭喜您讀完本篇文章!希望透過以上詳細的解析,您對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有了更全面的瞭解。離職前的薪資結算,往往容易讓人感到繁瑣與複雜,但只要掌握了應有的權益和計算方式,就能安心離開,迎接下一個職涯挑戰。

    請務必記得,仔細核對薪資明細、確認加班費與特休未休工資是否正確計算、以及瞭解獎金發放的相關規定,都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步驟。若對於計算方式仍有疑問,或是與公司產生爭議,建議向勞工局或專業律師諮詢,確保您的權益不受損。

    掌握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不僅僅是保護自己,更是為未來的職涯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祝您離職順利,鵬程萬裏!

    離職金與薪資結清的正確計算方式 常見問題快速FAQ

    Q1: 離職時,薪資結算明細應該包含哪些項目?

    一份完整的薪資結算明細應包含:未發放薪資(含底薪、職務加給、津貼等,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算),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不同加班種類有不同計算方式),特休未休工資獎金(視公司規定與獎金性質而定),資遣費/退休金(符合條件者),以及扣繳項目(勞健保費、所得稅等)。務必逐一核對,確保金額正確無誤。

    Q2: 加班費應該如何正確計算?包含哪些種類?

    加班費的計算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基礎。常見加班種類包含:平日加班休息日加班例假日加班國定假日加班。不同種類的加班費計算方式不同,詳情請參考勞動基準法第24條及相關規定,務必保留好打卡紀錄、加班申請單等相關證明文件。若公司有未依法給付加班費的情況,可以向勞工局申訴。

    Q3: 離職時,公司發放獎金的原則是什麼?哪些獎金可能可以請求?

    離職時獎金的處理取決於公司的規定和獎金的性質。已確定發放且員工符合領取資格的獎金(例如:部分績效獎金),公司應按比例發放。若獎金尚未確定發放或員工未完全符合領取資格,公司可能不需發放,但應依公司規定辦理。如果獎金屬於「經常性給予」的工資,例如每月固定發放的績效獎金,應納入資遣費/退休金的計算基礎中,此部分在實務上經常產生爭議,建議參考相關判例或諮詢專業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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